mansion88明升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mansion88明升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重文理资〔202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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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危险化学品”分为管制类和非管制类,管制类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非管制类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具体参见《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及《常见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存放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范围内购买、储存、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师生员工,学校根据事故性质、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模式,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
第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和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网络管理平台;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废物集中处置;负责管制类化学品的审批、备案、集中购买、安全督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七条 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负责机构。负责组织落实上级规定,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应急预案;开展本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接受上级和学院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负责根据本学院所涉危险化学品情况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和应急物资。
第八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负责人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工作台账;负责指定专人管理,并组织开展实验室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使用、储存及处置全过程监管;发生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及领用
第九条 需要购买管制类化学品的实验室,须填写《mansion88明升管制类化学品购买审批表》,经学院领导签字审批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购买。
第十条 管制类化学品必须向公安机关认可的有资质供应商购买,签订采购合同,并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购买的管制类化学品须及时存入本单位试剂库房,使用时填写《mansion88明升管制类化学品领用审批表》,按需领取,双人领取,完善登记记录。领用手续应当留存三年备查。管制类化学品使用单位定期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备。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购买遵守少量多次原则,严禁超量购买囤积。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须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化学品安全存储柜,并安装监控报警装置。安全存储柜内只允许存放少量的短期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内禁止存放大量危险化学品,禁止过夜存放剧毒类化学品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具体参见《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十三条 实验室安全存储柜内药品须摆放整齐,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信息完整,试剂瓶无破裂现象。实验室保持通风、防晒、防火、防爆、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泄漏,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有机溶剂及其废液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配备必要的二次泄漏防护、吸附或防溢流设施。
第十四条 易燃、易爆、低沸点、强腐蚀等化学品应存放于防爆冰箱内。冰箱内禁止存放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品和私人物品。
第十五条 各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目录,张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或安全周知卡,领用及使用台账清晰,方便实验人员查阅。
第十六条 气体钢瓶应存放在安全位置,妥善固定,远离热源,易燃易爆气体与助燃气体须分开存放,对于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须配备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气体管路须有标识,定期检漏检修。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须建立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责任书,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九条 使用人员须参加危险化学品的学习与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和应急技能。
第二十条 使用管制类药品时,须及时对用途、用量、时间、领用人等信息如实登记,做好管制类化学品使用台账工作。剧毒化学品的使用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上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学生使用管制类化学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须在实验室的通风橱内进行,实验人员要按规定穿着防护工作服,配戴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第二十一条 剧毒化学品禁止在实验室过夜,当天未用完的,应及时交回本单位试剂库。使用完毕,应规范回收,严禁倒入下水道、丢弃等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管制类危险化学品擅自离开实验室。未经公安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二十三条 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使用严格遵守“双人”使用制度,操作时须两人以上在场,严守操作规程,做好记录工作,掌握应急措施、做好安全防护。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工作原则。各单位、实验室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化学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化学废液、固废、试剂空瓶等的分类收集、定点存放、及时处置、台帐记录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实验室须按照废物处置流程,登记废物信息、实验室及联系人信息,张贴于化学废物收集容器上,置于实验室废物暂存场所。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定期组织化学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
第七章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须制定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十七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着火、爆炸、泄露等突发事件时,参照《mansion88明升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态蔓延。
第二十八条 发生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品丢失时,管理人员应及时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八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mansion88明升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mansion88明升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办法》(教学部)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