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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sion88明升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mansion88明升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重文理资〔2022〕7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mansion88明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重文理资[2022]1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须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二)把握先机,快速应对。对学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须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扩大或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应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四)预防为主,精准防控。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校内各相关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发生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时(本预案中事故分级参见附录《实验室事故响应分级办法》),第一时间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协调各部门分工配合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在较大事故Ⅲ级(含)以上事故确认后 2-4 小时内,配合学校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报送事件处置情况,协助各部门高效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二)党委保卫部:负责组织应急机动队伍,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巡逻,保持校园救援通道畅通;配合事发单位或消防部门进行现场灭火,搜救伤员,

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抢险工作;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件确认后 2 小时内向公安部门报送事件情况、请求支援;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做好事件应急救援总结工作。

(三)校医院:负责在事发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实施现场救治及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及时与上级医院联系求助,及时将重症伤员转移;配合学校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故确认后 2 小时内酌情向上级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报送事故信息、请求支援。

(四)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专家,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配合学校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故确认后 2 小时内向上级生态环境局报送事故情况、请求支援;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监测、治污、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等工作;负责或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

(五)后勤管理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抢险,做好应急所需的水电、物资供应、交通、物业服务等保障工作及后期维修维护工作。

(六)党委宣传部:配合学校负责报道较大事故Ⅲ级(含)以上突发事故及处置进展情况,开展网络舆情监管、预警工作,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七)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协助党政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须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理,其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制定适合本学院专业特点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其有效实施;

(二)加强对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熟悉急救常识,熟练使用急救设施,联防联控,保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明确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人及其联系方式,确保急救设施和有关储备物资处于可用状态;

(四)在制定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时,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按实拨付,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和物资保障及时到位。

(五)发生事故时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并做好现场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六)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和师生应急心理干预,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整改,组织恢复教学、科研工作。

第三章 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第六条 各学院应做好预防、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

(一)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和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

(三)各学院定期对应急预案开展评估,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响应:

(一)事故现场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所在学院为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二)责任人应在自救、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实施事故上报机制,责任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故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执行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处理;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机制为:报告人→单位安全责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四)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部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第八条 各学院在事故发生后,应根据事故性质及危害,科学、有效、及时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

 1.发现危险化学品被盗或丢失事故后,要保护封锁现场,立即上报学院主管领导,党委保卫部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危险化学品泄漏。有毒、有害物质泼溅或泄漏在工作台面或地面,应立即穿好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等进行必要防护,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条件下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进行处理,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残余物用大量水冲洗稀释;若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品泄漏,则泄漏区域附近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事故严重时,应立即设置隔离线,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3.危险化学品中毒。若吸入毒气造成中毒,应立即启动通风排气装置,打开门窗,并立即将中毒者移至空气良好处,同时向医疗部门报告;若经口中毒,须立即刺激催吐(可视情况采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 5%活性炭溶液等),反复漱口,同时向上级医疗部门报告。

(二)火灾事故

 1.火势可控时,应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如身体衣物、头发着火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楼道喷淋装置或就近水龙头灭火;

 2.火势严重至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立即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疏散时利用湿毛巾堵住口鼻,不使用电梯,不盲目跳楼逃生,防止发生踩踏事故。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医疗部门求援,向学院领导报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3.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应立即清点人数,确认未到人员所在位置。

(三)爆炸事故

 1.实验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出口,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安排抢救工作人员;

 4.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四) 实验室发生化学灼伤事故的一般处置办法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化学灼伤时,须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然后依据情况,做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眼睛置于洗眼装置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时间应不少于 15 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五)实验室触电、创伤、烫伤、灼伤应急处置

 1. 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须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向医疗部门求助。

 2. 在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金属锐器损伤、被动物咬伤、被昆虫叮咬等情况下,挤出伤口的血液,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再用消毒液(如 75%酒精、2000mg/L 次氯酸钠、0.2%-0.5%过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

 3. 如果受到烫伤,伤处皮肤未破时,可涂擦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用碳酸氢钠粉调成糊状敷于伤处,也可抹烫伤膏;如果伤处皮肤已破,可涂紫药水或 1%高锰酸钾溶液。

 4. 如果受到化学灼伤,因强酸、强碱引发的灼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强酸,强碱化学物质溅入眼内时,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时间应不少于 15 分钟。处理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第五章 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谎报和漏报。

 第十条 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使教学、科研和生活恢复到正常状态。

 第十一条 在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事故展开调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询,记录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及造成的后果,准确填写事故调查表。

 第十二条 在事故调查结束后三日内,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上交书面报告,陈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及事故原因分析等。

 第十三条 根据调查结果及情节轻重,依据《mansion88明升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

 第十五条 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须进行严格反思和积极整改,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防止该类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应急预案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

实验室事故响应分级办法

 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依次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 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或易爆化学品丢失或被盗;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不可控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或泄漏事故,

对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态;

 2. 实验人员因接触实验动物后被确诊感染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有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发生患有或疑似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丢失事件,其他与动物相关的特别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

 3. 致 5 人以上受伤害或有人员死亡的各类事故;

 4. 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安全带来特别严重危害,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协助才能应对的其他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1. 除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或扩大到所在校区其他单位,对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2. 实验人员因接触实验动物后被确诊感染三类病原微生物有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在实验场所发生 1 例以上动物烈性传染病,发生患有或疑似患有人畜共患动物烈性传染病的动物丢失事故,其他与动物相关的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

 3. 致 3-5 人受伤害的各类事故;

 4. 事态复杂,对学校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可能波及校外,需要校外应急救援力量协助才能应对的其他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1. 扩大到所在校区其他单位,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

 2. 实验人员因接触实验动物后被确诊感染四类病原微生物有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在实验场所发生一般动物传染病,发生患有或疑似患有人畜共患一般动物传染病的动物丢失事件,其他与动物相关的一般实验室安全事故;

 3. 致 1-2 人受伤害的各类事故;

 4. 事态比较复杂,对校园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已经造成人员伤害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校园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破坏,需要整合校园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处置的其他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

 1. 限于事发单位内、无扩大趋势,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初期的或小范围内可控的火灾事故;

 2. 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他各类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害;

 3. 事态比较简单,仅在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校园生态环境局部受到影响,但凭借学院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可以处置的其他事件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