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sion88·明升(中国游)官方网站
快速导航

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09-09 15:26 浏览:次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各学院:

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确保新学期教学科研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学院须组织所辖实验室负责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

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师生使用需求,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是否符合规范。

(二)仪器设备安全

做好仪器设备启用前的检查、调试与维护工作,重点关注高温、高压、高速、高功率等特种设备及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杜绝带病运行。核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证及使用记录等。

(三)实验室水电安全

全面检查电源插座、开关线路是否存在老化、松动、裸露、私拉乱接等现象;检查上下水系统是否通畅,水管、水龙头、冷凝装置等有无渗漏、破损,确保水电系统安全可靠。

(四)消防及应急防护安全

检查灭火器、消防栓、应急喷淋、洗眼装置等消防与应急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数量是否充足、位置是否合理;核查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药品等是否配备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疏散设计符合要求。

(五)危险化学品及气体使用安全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剧毒、麻醉等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的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气体钢瓶存放要求,确保固定稳固、远离热源、通风良好;动态更新管制类化学品台账,做到账物相符、使用保管合规。

(六)实验场所环境安全

实验室启用前应彻底通风换气,清理积存杂物,保持环境整洁、通道畅通,合理摆放实验物品,杜绝堆放混乱、阻塞应急通道等现象。及时清运积存危险废物。

(七)生物安全与辐射安全

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及辐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相关防护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

二、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管理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开学教职工大会、学生班会、新生入学教育等契机,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确保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包括2025级新生、新进教职工及其他需进入实验室人员)均通过安全培训与考核,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未通过准入培训考核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二)组织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

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实验室一般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等通识类知识;覆盖化学、机械、电气、辐射、生物、特种设备、消防等专项知识;实验及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逃生自救与应急救援等知识。

根据实验室安全等级(Ⅰ级/红色级、Ⅱ级/橙色级、Ⅲ级/黄色级、Ⅳ级/蓝色级),组织相应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和年度安全培训。

(三)组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学校拟于开学后组织开展2025级本科生及研究生新生、2023级专升本新生、2025年新进教职工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学习与准入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严格落实材料报送与整改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各项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逐项整改,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一)请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学校将适时组织现场抽查。

(二)请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经分管安全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曾启航   49891788    734900513@qq.com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pdf

附件2 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x

附件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