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资产清查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摸清资产家底,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25年10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资产清查推进会,各单位已按时完成了资产自查工作。按照资产清查流程,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全校资产清查工作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查人员
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以处长、副处长为小组组长,部门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抽查工作小组,分批次对全校所有二级学院和部分职能部门进行资产清查的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抽查单位资产管理及清查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规范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二、抽时时间
抽查工作安排在12月9日至26日进行,必要时可能适当延长时间范围。具体安排见附件《资产清查工作抽查时间安排表》。若与学校会议或其他活动相冲突,抽查小组将与被抽查单位另行协商确定抽查时间。
三、抽查内容
1.开展小范围的座谈交流。与抽查单位资产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进行会面,了解抽查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情况、包括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执行、资产管理人员设置、资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通报近几年市、校相关检查中该存在的问题。
2.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主要抽查5万元以上的资产台账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粘贴、使用人和存放地点与台账是否相符等,是否存在账外资产(如捐赠资产)。低于5万元的资产也在本次抽查范围内。
3.资产管理移交情况。因机构调整、工作场所搬迁、人员变动(退休、离职、调出、换岗等)产生的资产变动是否办理资产交接和系统信息更新。
4.资产闲置和使用效率情况。闲置资产指6个月内没有实际使用但尚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对闲置资产是否进行调剂和盘活。
5.房屋、设备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借或者无偿提供校外单位使用的情况。
6.资产报废情况。对已达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是否按要求及时办理报废处置手续,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处于待报废状态的资产情况。
7.抽时实验室资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尤其是低值品、材料及易耗品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重点危险源管理是否规范,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等。
8.往年资产清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抽查方式
除简短的座谈交流外,主要在抽查单位资产管理员引导下,深入到资产所在场所、实验室进行实地查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接,配合做好现场抽查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资产清查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单位要提前做好资产清查抽查准备工作,避免流于形式,确保资产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工作经验。资查清查工作结束后,将形成资产清查的专题简报,对资产管理工作做得好的经验进行交流分享,对资产管理和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直到符合政策规定。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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